浙江省公安厅新闻传媒中心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浙江省公安厅新闻传媒中心是浙江省公安厅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中心主要负责公安纸质媒体、户外宣传媒体、公众网络媒体、影视传播媒体等新闻宣传资源实体性运作,承担公安宣传业务培训以及其他公安新闻宣传业务工作。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省内外新闻单位采编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备 注 |
记 者 |
3名 |
具有新闻采编系列专业技术职称和获得省级新闻一等奖以上奖项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 |
编 辑 |
3名 |
二、招聘对象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事业心责任感强,有志于长期从事公安新闻宣传工作;
(三)身体健康;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8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新闻采编系列副高以上职称或担任地市级以上新闻单位采编部门领导职务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六)在新闻单位从事采编工作5年以上,有较强的采编工作能力。
(七)具有新闻采编系列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或获省级新闻一等奖以上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八)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关资格条件和相关资历的计算,截至2008年8月31日。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如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不足招聘岗位的3倍,则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一)组织报名
本次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9月1日-10日。报考人员在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报名。报考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
2、资格初审。时间:2008年9月2日-11日。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
3、上传照片。时间:2008年9月2日-12日。初审通过的考生上传本人电子照片(2006年以后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jpg 格式,照片为20k以内,不大于128×180像素,不少于80×110像素)。
4、网上缴费及确认。时间:2008年9月2日-14日。通过网上初审和照片审核的报考人员可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及报名确认。逾期不办理缴费和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5、准考证打印。时间:2008年9月17日-20日。请报考人员自行上网(http://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内容及时间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新闻工作专业知识、业务水平、逻辑思维、文字写作与口头表达能力等。
1、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门,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时间:2008年9月21日(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笔试的成绩及进入面试的分数线可于2008年9月30日后通过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查询。按照笔试成绩,根据招聘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如报考人数少于该比例,则根据实际报名情况确定),并在网上公布。
2、面试
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职文件、职称证书和其他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有列入面试的人选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或资格复审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可在本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办法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核
考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若综合成绩相等,笔试成绩较高者排前),并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以1:2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标准和考核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按照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浙江省公安厅门户网站(http://www.zjsgat.gov.cn/gb/zjgat/)和《平安时报》等媒体上公示7天。公示通过后,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享受浙江省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关待遇。
二OO八年八月二十六日